妈妈为我嫁片尾曲一审判赔40万元 匡威诉赛匡威侵权-金信诚国际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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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下称海淀法院)针对全星有限合伙公司(下称全星公司)诉北京福源诺诚商贸有限公司(下称福源公司)商标侵权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崔心心判令被告停止侵权,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近40万元。
全星公司诉称,其作为匡威品牌在中国的合法商标持有人,发现福源公司在经营的天猫商城网店上销售的鞋产品与原告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第7182194号图形商标在构成元素、细节造型设计特征以及整体视觉效果上近似大象理财网,极易造成消费者的混淆和误认。此外罗蓝山,福源公司还在对被控侵权产品的宣传中,使用诸如“本款为最经典的帆布鞋咬字组词,俗称‘赛匡威’”等宣传语,意欲搭借全星公司产品的高知名度和影响力巩新,侵权故意明显碳刷的作用。因此原梓菲,全星公司将福源公司诉至法院猫扑鬼话,请求判令福源公司立即停止侵权、消除影响妈妈为我嫁片尾曲凡人杨大头,并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50万元。
面对原告起诉曾培淦,福源公司未提交书面答辩状,也未到庭应诉。
海淀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福源公司在相同类别上使用与全星公司近似商标的行为,极易导致消费者对商品的来源产生混淆或误认,该行为侵犯了全星公司的注册商标专用权。据此,海淀法院作出如上判决骄阳似我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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