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喜冤家抗战记一文说透王安石变法内容,不懂的可以点进看看-鬼脸课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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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说透王安石变法内容,不懂的可以点进看看-鬼脸课堂

王安石变法的内容很多相关图书上都有提及,但大多语焉不详,都是些枯燥的概念,读完像吃了安眠药,使人昏昏欲睡。这里我将其归纳为三个方面,讲解的时候,尽量不让内容太枯燥。我还是那句话,历史不是用来背的,是用来看的,因为只有看你才能像旁观者那样去理性思考,才能让历史的精髓在潜移默化中融入你的血液。而看的前提,是你得能看懂和看得下去。
废话不多说,我们还是赶紧看看变法都有哪些内容:
一、富国方面
①均输法
这应该是王安石变法中最难理解的一个,反正我是很长一段时间都对这项内容很迷糊,但好在现在不迷糊了。
均输法并不是王安石的首创,最早提出者是汉武帝时期的桑弘羊。其主要规定是,凡地方应向中央贡纳的物品,连同运输费用折价交给当地的均输官叶露茜。均输官拿到钱后,就在价格低的地方采购,将其中一部分运往京师,其余的转运到价格高的地方卖。卖完后,有时候还会采购一些当地的廉价土特产新华考资,运往别处继续卖,赚二道钱。说白了,均输法就是中央成立国营公司,统购统销,实行垄断。结果,很快便使得政府获得丰厚利润。
而王安石的均输法,就是在桑弘羊的基础上推行的。关于王安石版本的均输法,可以用八个字来概括,即“徙贵就贱,用近易远”。
什么意思呢?就是你不一定非得向朝廷交实物,如果遇到了灾年,物价飞涨,你可以按照正常年景的物价,把该交的东西折成钱,然后政府拿这些钱去丰收的地区购买物资,此即“徙贵就贱”;而如果遇到了多个地区全是丰收,那么政府就挑距离京城近的地方购买物资,降低运输成本,即“用近易远”。
因此,这项变法的宗旨就是“省劳费,去重敛,宽农民”,既保证了朝廷所需物资供给,又减少了政府财政支出和百姓负担。这与桑弘羊以赚钱为目的的均输法不尽相同。
②青苗法
又叫常平新法,是参照旧的常平仓制而定的。
常平仓制起源于战国时李悝[kuī]在魏国推行的平籴[dí]制度,即政府在丰年的时候采购粮食储存起来,适当提高粮价,以免谷贱伤农,在灾年的时候卖出所储存的粮食,以稳定粮价,避免谷贵伤民。应该说,常平仓制出发点是好的,只是在运行过程中却存在着诸多缺陷。
以宋朝为例,常平仓一般只设立在州县政府所在地,所覆盖到的区域人口非常有限,几乎起不到调节粮价的作用。另外,宋朝的特点是国穷民富,政府本来就“积贫”,财政紧张,你说就那点钱,连工资都发不起,可能会用来采购粮食储存起来吗?
所以,在王安石青苗法实施之前,宋朝常平仓的主要作用是进行社会救济。百姓收成不好了,没饭吃了,政府出于稳定社会的需要,可能会通过常平仓给百姓提供点无息贷款啥的,基本脱离了它的本来目的。
于是问题来了,既然王安石的青苗法又叫常平新法,那么它究竟新在什么地方呢?
新在收利息。
按照王安石的定义,所谓青苗法何君诚,指的是以常平仓、广惠仓中的钱谷为本钱,在夏秋青黄不接的时候贷给农户,称为“青苗钱”周晓滨,等有收成后加息百分之二十,随夏秋两税交纳。因为青苗法规定的利息比高利贷低得多,所以推行青苗法的用意,在于使农民在困难时免受高利贷的盘剥,并使官府获得一大笔“青苗息钱”收入,可谓是一箭多雕。
但有人看到这里可能还会有一些疑惑,认为既然是变法威县乱弹,肯定是往好的方向变。以前的常平仓属于非营利机构,为大家提供免费帮助,现在却收利息,岂不是在开历史倒车,加重百姓负担吗?
其实要想搞明白这个问题也不难。之前的常平仓类似于现在的救助站,需要靠政府提供资金支持,救助的人有限不说,万一资金紧张或钱没到位,被救助的人恐怕只能面朝西北,呼呼喝风了。
而青苗法就不一样,它的运作方式类似于今天的小额贷款,不仅能够帮助更多的人,而且还能让放贷方有钱可赚,以确保有持续健康的资金流。前些年孟加拉国有位叫穆罕默德·尤努斯的经济学家,开创和发展了“微额贷款”服务,还因此获得了诺贝尔和平奖。其所做的工作,就与王安石的青苗法极为类似。
③农田水利法
又称农田利害条约,主要内容是鼓励全国各地兴修水利工程。
修建的原则是,谁受益,谁修建。如果因工程浩大,民力不足以负担时,可按青苗法向官府借贷钱谷,允许延期归还。仍然不够的,准许本州县的土豪出钱借贷,依例纳息,由官府代为催还。一州一县要是不能胜任的,可联合若干州县共同负责。
据有人统计,此法令在颁布后的7年里,全国共兴修水利工程1万多处,灌溉民田36万多顷。
④募役法
又叫免役法,是北宋职役制度的改革。职役,即差役,有时候也称吏役,是封建社会民户轮流被官府驱使的徭役。用更直白的话说,就是古代的百姓不仅要交田赋和各种捐税(统称赋税),还要免费为统治者提供无偿劳动。除了职役,还有力役、军役等各种徭役。
宋朝的职役,一般实行的是按户等轮差的制度。哦,对了,估计还有很多人不太明白什么是户等。这里就需要简单说下宋朝的户籍制。
与今天一样的是,宋朝的户口分为城市户口和农村户口(现在貌似有些地方已经取消了农村户口)。其中,城市户口叫作“坊郭户”。
与今天不一样的是龙骑士传说,宋朝户籍在实行城乡分别治理的基础上,又将户口分为主户与客户:有固定资产的称为主户,没有固定资产的称为客户,分别列入户籍。当然,主户与客户之外,还有一种官户车范根,即品官之家,他们属于特权阶层,不在我们讨论范围。
不知谁说过这么一句话,这个世界上富人有很多种,而穷人却只有一种。因此,宋朝为了体现人与人的差异性,又对城市和农村那些有资产的主户进一步划分,将城市主户分为十等,将农村主户分为五等。此即所谓户等。
再次回到职役这件事上。宋朝的职役分为乡役﹑州县役两大类。以乡役为例,一般包括里正﹑耆长﹑户长﹑壮丁等岗位。河珠熙其中,里正大致相当于现在的村主任,通常由上等户担任,主要工作是与户长一起督促老百姓交纳赋税;耆长主要负责乡村治安,抓抓小偷啥的;壮丁归耆长管,由下等户(贫下中农)担任。
在很多人的概念里,里正虽然是免费给政府打工,但大小也是个头儿,手里多少会有些特权,在以上岗位中,应该是最有油水的。但事实上,很多里正的命运却非常悲惨。因为做里正的一般都是乡村地主,别看他们平时对佃[diàn]户耀武扬威的,但要是遇到豪强势官逃避赋税,也只能自认倒霉,自掏腰包,花钱免灾。更有甚者,有的土财主因不懂官场事务,在掌管或运送公物的时候出现了差池,那么造成的损失便只能自己赔偿,不少人因此而破产僵尸胡安。所以,在北宋中期,不断有人要求对职役制度进行改革。而王安石的募役法就是针对职役制度的弊病发布的。
募役法规定:废除之前按户等轮流充当州县差役的办法,改由州县政府雇人去干;雇人所需费用,由民户按户分摊;原来不用负担差役的官户、女户、寺观,也要按同等户的半数交纳役钱,称为“助役钱”。
这给人感觉有点像唐朝租庸调中的“庸”,都可以通过别的途径来代替徭役(不同的是唐朝纳绢代役,宋朝直接要钱),都能使百姓从劳役中解脱出来,保证了劳动时间,促进了生产发展,增加了政府收入。后来梁启超对募役法曾有过这样的评价,说“实行募役制,让百姓交一些请人服役的钱作为招募差役的资本,这近似于一种人身税,而它的办法和当今文明国家的所得税很类似。这是王安石救时惠民的第一好政策”。
呵呵。
⑤市易法
市易法说白了就是对城市商品零售的国家垄断。政府设立市易司,专门负责平价收购市场上的“滞销商品”,等到市场缺货时出售,商品价格由市易司划定。有时市易司忙不过来,还会赊[shē]贷给商贩贩卖,也向商贩发放贷款。当然,商贩赊贷货物或贷款,需要以财产作抵押,有五人以上互保才行。利息嘛,不高,年息百分之二。
市易法最初实行于京师,后来又推行到其他较重要的商业城市。
⑥方田均税法
土地兼并问题,是中国封建社会的一个顽疾。北宋由于没有经历过“打土豪,分土地”之类的战争洗牌,使得其在建国初期就面临着严重的土地兼并问题。到了北宋中期,更是出现了“富者有弥望之田,贫者无立锥之地;有力者无田可种,有田者无力可耕”的局面。
但是,尽管大多数土地掌握在少数富人手里,可是在交田赋的时候,却是穷人交得多林月云,富人交得少,以至于很多地方民怨沸腾,群情激愤,十分不利于社会稳定和政府的财政收入。
鉴于此,王安石于是推出了方田均税法。
方田均税法分为“方田”和“均税”两个部分臧黎璐。“方田”就是每年九月由县令负责丈量土地,按肥瘠分为五等,记录在册。“均税”就是以“方田”的结果为依据,制定税数,任何人都不能隐田隐丁陈余海,逃避税赋。
很显然,这个法令就是针对那些豪强地主的,其目的就是增加政府的田赋收入。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农民负担。
二、强兵方面
①保甲法
保甲法是基于当时社会矛盾激化、社会治安混乱而颁布的。其主要内容是:规定十家为一保,设保长一人;五保为一大保,设大保长一人;十大保为一都保,设都保正和副都保正各一人。保长、大保长、都保长一般都是以住户中最有财和最有才的人担任。凡家有两个及以上壮丁的,出一人为保丁。保丁农闲时集合,进行军事训练;夜间轮差巡逻,维持治安。同保人户相互监察,发现违法犯罪或可疑人员要立马上报,否则会受到连坐处罚。
保甲法最先在京师开封地区试行,后逐渐推行全国。推行保甲法,有两大好处:一是对内,能维持社会治安;二是对外,能抵御外来入侵,起到辅助正规军的作用。
②保马法
王安石变法之前的军马,都是由政府自己喂养,费钱费工不说,关键时候还不够用。保马法就是针对这一弊端而实施的,其规定:开封府界和陕西、河东、河北等地区的保甲和带有民兵性质的义勇(乡兵),可以养一匹到两匹马,由政府供给马匹或出钱让养马户自行购买;养马户可以免除一些赋税负担,但养马户之间要互相结保,得保证马匹活蹦乱跳,否则要赔偿蜀山五台教主。这样一来,政府就节省了大量开支,并获得更多战马供军队使用。
③将兵法
在实施将兵法前,首先是精简军队,裁汰老弱,将禁军中不合格的人降级为厢军编制,将厢军中不合格的人直接打发回家。精简后的禁军、厢军人数合计为80万,比宋英宗时期少了30多万人。接着,又对整编后的军队进行训练,皇帝每十天过问一次训练情况,避免将士出工不出力。
将兵法就是在此基础上实施的,其办法是将各地禁军分为若干个单位,每个单位设将、副将各一人,选派有作战经验的军官担任,专门负责本单位军队的训练。另规定,凡实行将兵法的地方,州县不得以任何理由干预军政。这就等于完全废除了之前实行的更戍法。将兵法推行后,使兵知其将,将练其兵,欢喜冤家抗战记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军队的作战能力。
除了上述措施,在熙宁年间,王安石对军器制造的机构、科举制度,以及培养人才的办法,等等,也都有所改革。当然了,跟历史上所有的改革一样,王安石变法也遭遇了强大阻力,并最终走向失败。
失败是成功之母,大部分情况下是对的,但也不能过于迷信。比如王安石在变法中就曾经历过各种失败,却始终没有一个名叫“成功”的儿子。
本文选自《鬼脸历史课3五代宋辽金西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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